企业利好!信用数智化如何撬动普惠金融?
■陈海盛 朱税平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以信用数智化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既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国家要求,又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创新实践,对解决突出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来源:摄图网
以信用数智化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信用是规范行为的基础。信用数智化通过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和动态反馈,有效穿透信息壁垒,缓解传统交往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例如,经营异常名录的精准列入与及时移出,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无证无照经营的智能排查,则让监管触角延伸至细微末梢。更值得关注的是,以公共信用报告替代烦琐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既为诚信主体减负松绑,又通过失信信息修复机制赋予纠错空间,形成“惩戒—激励—修复”的良性闭环。
信用是创新治理的工具。信用数智化将碎片化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打破信息碎片化、分散化和区域化形成的信息“孤岛”,优化了政银商三方对接模式。依托基层网格和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可以合理确定巡查频次和抽查比例,灵活选用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惩戒等工具,形成“业务触发-自动信用核查-奖惩措施精准推送-应用结果自动反馈”的闭环机制,推动信用在分级分类监管、助商惠民金融服务、扫码亮信放心消费、预警监测智慧治理、守信联合激励等场景落地应用,提升基层治理的针对性。
信用是多元共治的纽带。信用数智化契合了基层经济社会治理由“管理型”转向“合作型”的需要,是兼具效率属性、辅助公共执法的基层治理创新形式。依托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四治立信”框架,深化群众议事机制,推进协商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志愿服务队和村规民约建设,构建村民治理参与度评价体系,实行信用积分管理,对重点监管对象落实重点巡查和清单化管理,能够推动基层治理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的转变,既提升监管精度,也拓展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深度与温度。
以信用数智化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的路径。完善信用制度。“自上而下”统筹与“自下而上”创新结合,强化合规制度供给、合规系统治理;明确信息权属及部门权责,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加强数据采集、审查、清洗和核实,畅通信用自主申报路径,推进公共、金融和市场数据融合应用;常态化开展失信名单认定、记录、归集、公开、惩戒和修复等制度的“废改建”工作;对标国际先进做法,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对制度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跟踪绩效评价,对不良制度及时“纠偏”。
优化信用生态。聚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加强信用数据的实时获取和分析,实现态势及时感知、风险准确预警、趋势智能研判;落实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和信用调解机制,实行一次申请、全程网办、结果互认;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契合需求的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无感授信”产品;推动政府性担保机构为初创期、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担保、信用增信、资源整合全链条服务;探索碳资信评价体系评价试点,推动碳资信与普惠金融融合应用。
营造诚信环境。强化地方各级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解决信用政策供给、平台建设、部门协调等方面难题;结合大数据云分析功能深化场景建设,推动信用与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育幼、智慧旅游、智慧救助等服务融合;拓展专项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将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延伸至个体工商户;推动信用承诺融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投资项目承诺制等事项,加强信用承诺的全流程记录和信息披露;开展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街区等示范创建,及时宣传阐释解读信用政策;加强信用前沿理论及实践研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建格局。
阅读 20次
参与 0次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