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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如何申请救助?请看官方权威解答

昌吉日报 2022-09-01 11:41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马晓芳、通讯员卢华)疫情突然来袭,一些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由于抗风险能力较弱,可能会面临一些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那么,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如何申请社会救助?临时救助的范围有哪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8月25日,记者采访了州民政局局长何明,他就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一、临时救助范围有哪些?

答:因危重疾病、意外伤害、火灾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急需救助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其中包括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其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各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人员。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哪些特殊困难群众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1.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即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且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2.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对因病、因学、创业失败或因疫情等原因长期无法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青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

3.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4.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性困难人员,按照急难情况实施临时救助。

三、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分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1.一般程序。个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调查、审核—县(市)民政部门审批。

2.紧急程序。县(市)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救助—补办审核审批手续—公示。

临时救助资金可采取现金或实物发放。疫情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权限范围内根据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实施救助,超过权限(临时救助限额2000元以上)需报县(市)民政部门审批。临时救助原则上对同一申请家庭或个人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四、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个人书面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因突发性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提供能证明家庭困难程度的相关材料;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答:持有当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22年我州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有权申请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

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相应项目的除外。

七、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户)为单位,由户主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村(社区)代理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社区)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上报。

低保审核确认(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的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核审批,并进行动态管理;县市民政部门做好监管、人员培训和资金拨付工作。

低保审核确认权限未下放的乡镇(街道)由县(市)民政局审核确认(审批),审核确认(审批)前按不低于50%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公示(不少于7天),次月发放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八、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答:自2022年1月起,我州各县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每人每月700元。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一般为差额发放,标准为:家庭月低保金额=(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低保救助金城市按月,农村双月15号前通过财政局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

九、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患者;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18岁以上本人无业无收入无劳动能力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人员。

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患者是指,基本医疗门诊诊疗重症(慢性)疾病目录、罕见病诊疗目录中的病种。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有条件的县市可拓展到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十、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是什么,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提交哪些材料,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特困人员是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由本人或本人委托村(居)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个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对批准给予特困供养待遇的,发《特困人员供养证书》。

十一、当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内容有哪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特困人员供养内容有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

2022年,呼图壁县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2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玛纳斯县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9600元,其他县市集中供养标准均为每人每年1242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9600元。

此外,各族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可直接拨打昌吉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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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卢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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